关于为退休教职工发放纪念品的通知(中石大东工〔2018〕28号)
发布时间: 2018-11-12  作者:

各二级工会:


根据鲁教工〔2018〕42号文及《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文件精神,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,从2019年1月1日起,调整退休教职工纪念品种类,在原来发放纪念品的基础上,赠送“荣休纪念”相册。


具体事项如下:


1、发放范围。由人事处提供每年退休人员名单,工会通知到各二级工会。纪念品和纪念相册按名单发放。


2、发放时间。在人事处办理完毕退休手续后即可到工会领取纪念品和纪念相册。(人事处和工会均在办公楼12楼)


3、纪念品。由工会负责采购和发放,具体物品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


4、纪念相册。各二级工会在本单位职工退休前至少一个月,请该职工提供与其相关的个人照、集体照、活动照、工作照等21张照片。照片格式为JPG,像素不小于1M,以“二级工会名+工号+姓名”形式命名(如:地学院工会19550001张三),打包压缩后发至QQ:545326551(虹美数码)或者邮件发送至邮箱:545326551@qq.com,联系人:虹美数码,电话:86981651。纸质照片可直接送虹美数码扫描。


5、发放地点。行政办公楼1214房间,负责人:林德冰,电话:86981683。


工会


2018年11月9日

  

中石大工〔2018〕28号关于给退休教职工发放纪念品的通知.doc

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微信 更多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