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17年和2018年 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(中石大东工〔2018〕30号)
发布时间: 2018-11-15  作者:

各二级工会:

2017年和2018年,学校各级工会组织在校党委正确领导下,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》和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和大局,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校改革发展建功立业,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。为了树立典型、表彰先进,工会决定评选表彰在工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一、荣誉称号和数量

1、先进二级工会8个。

2、师德标兵10名。  

3、三八红旗手10名。

4、最美教工10名。

5、最美家庭10组。

6、先进工会小组57个。

7、优秀工会干部130名。

8、优秀工会会员380名。

9、工会活动突出贡献者若干名。

二、名额分配比例和原则

本次评选工作在全校各二级工会和事业编教职工,教学院部、校机关、教育发展中心、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和附属中学人事代理职工中进行。

1、先进二级工会:各二级工会综合评定产生。

2、师德标兵:在全校专任教师队伍中产生,每个教学院部工会限报1名。

3、三八红旗手:在女教职工中产生,每个二级工会限报1名。

4、最美教工:在全校教职工中产生,每个二级工会限报1名。

5、最美家庭:夫妻双方至少有一人为学校教职工,每个二级工会限报1组。

6、先进工会小组:以二级工会为单位进行。名额分配为所有工会小组总数的35%以内。

7、优秀工会干部:以二级工会和各委员会为单位进行。名额分配为以下所有人员总数的30%以内。包括:各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(二级工会主席不参加评选,被评为先进二级工会的工会主席自然当选为优秀工会干部)、二级工会所有工会小组组长、第十六次工会会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、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、工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委员、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。

8、优秀工会会员:以二级工会为单位进行。名额分配为规定参选范围内的教职工人员总数的10%以内。教职工协会推选1-2名优秀工会会员,名额不占二级工会分配比例。

9、工会活动突出贡献者:由二级工会及教职工协会联合推荐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1、先进二级工会评选条件

⑴、勇于承担教育引导教职工听党话、跟党走的政治责任。切实履行维护服务教职工的基本职责。及时反映教职工的诉求,为教职工办好事、办实事,团结动员教职工建言献策,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。

⑵、积极推进和完善二级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制度建设。制度健全,组织规范,能够保证定期召开,提案落实情况好,积极参与本单位民主建设。

⑶、坚持开展以师德建设为重点的各项工作,围绕学校中心,开展教育创新等活动。关注青年教工成长,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。

⑷、积极开展“教职工之家”创建活动,本单位网站须有教工之家等工会栏目。

⑸、工会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活力,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、女工等活动,并积极承办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⑹、各二级党委和行政积极指导支持本单位工会开展活动。

2、师德标兵评选条件

⑴、具有坚定理想信念。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;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,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,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。

⑵、严格履行教师职责。坚持立德树人,以身作则,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;关心、爱护学生,建立正确、平等、和谐的师生关系,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。

⑶、恪守教师职业道德。坚持学术诚信,坚守学术道德,自觉遵守《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》。 

⑷、弘扬优秀传统美德。学为人师,自尊自律,自觉抵制一切有损于教师身份和职业声誉的行为,维护高校教师良好的师德风范和社会形象。

⑸、致力学校事业发展。立足岗位,追求卓越,努力实现学校、团队和个人事业的共同发展,发挥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。

⑹、获得过校级和校级以上的师德标兵不重复表彰。

3、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

⑴、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;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,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,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。

⑵、弘扬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的时代精神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品德高尚,甘于奉献。

⑶、爱岗敬业、锐意进取、开拓创新,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生产、服务等工作中成绩突出。

⑷、获得过校级和校级以上的三八红旗手不重复表彰。

4、最美教工评选条件

⑴、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;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,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,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。

⑵、技艺精湛、业务过硬、工作能力突出、劳动技能出众。

⑶、脚踏实地、任劳任怨、乐于奉献,在本单位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示范性。

5、最美家庭评选条件

⑴、夫妻关爱:相互平等尊重,生活互敬互爱,事业彼此支持,共同履行责任。

⑵、孝老爱亲:弘扬孝道文化,孝敬父母长辈,关爱家庭成员,困境援手相助。

⑶、教子有方:品德教育为先,掌握科学方法,重视言传身教,营造良好家风。

⑷、勤俭持家:厉行勤俭节约,践行低碳生活,坚持移风易俗,活跃家庭文化。

⑸、邻里友善:邻里守望和睦,团结友爱相处,遇事相互帮助,热爱社区公益。

6、优秀工会小组评选条件

⑴、工会小组内文体及相关教育教学竞赛活动形式多样,并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⑵、关心会员生活,为会员排忧解难。积极参与本单位教代会提案工作与民主管理。

⑶、组长及时把工会相关信息传达到小组每个教职工。

⑷、会员关系协调互助,对小组工作满意度高。

7、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

  ⑴、政策水平高。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,思想政治素质过硬,业务工作勤奋、有实效,作风平易近人,切实履行职责。

⑵、组织协调能力强。积极配合本单位工作,围绕学校中心,发挥好桥梁、纽带作用。认真组织、精心安排工会的各项活动。

⑶、常规工作规范。积极参加学校工会工作会议,对工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
⑷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。主动参与学校和本单位民主管理与监督工作,及时反映教职工的诉求,关注困难职工生活与工作,关注女教工特殊权益。

⑸、关心群众。热心为会员排忧解难,为教职员工办实事、办好事。群众基础良好,受到会员拥护。

8、优秀工会会员评选条件

⑴、思想素质高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业务工作勤奋、有实效,作风平易近人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。

⑵、服务水平好。积极主动参加工会各项活动,热心为大家服务,对工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
⑶、群众基础好。同事关系和谐融洽,支持工会工作,得到普遍认可。

9、工会活动突出贡献者评选条件

⑴、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,思想政治素质过硬,业务工作勤奋、有实效,作风平易近人,切实履行基本职责。

⑵、爱岗敬业、顾全大局,服从指挥、团结协作,具有奉献精神。

⑶、热心工会工作,积极参加工会活动;在相关比赛中成绩突出,为学校争得荣誉。

10、近两年内有以下行为之一,不能参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:

⑴、在教育改革发展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。

⑵、损害国家利益,损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
⑶、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、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。

⑷、受到学校处分。

⑸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、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行为。

四、评选办法和要求:

1、申报先进二级工会的单位填写先进二级工会申报表。

2、师德标兵、三八红旗手、最美教工由各二级工会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人选,填写评选推荐表,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上报。

3、工会活动突出贡献者由各教职工协会推荐,经所在单位工会和党组织同意后上报。

4、先进二级工会、师德标兵、三八红旗手、最美教工、最美家庭、工会活动突出贡献者的评选届时将召开评委会评议确定。

5、先进工会小组、优秀工会干部、优秀工会会员由各二级工会根据条件和名额确定,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报工会。

五、评选时间

1、12月10日之前各二级工会将各申报表上报工会。联系人:孙熳;联系电话:0532—86981222;邮箱:upcsm@163.com。

2、12月15日左右召开工会委员会和评委会。

六、奖励办法

12月下旬对获得各项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工  会

2018年11月14日


中石大工〔2018〕30号关于评选2017年和2018年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.pdf

中石大工〔2018〕30号关于评选2017年和2018年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.doc

先进集体申请表、先进个人推荐表.rar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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